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08日  点击:

二、健全财务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按照统一领导、集中或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内部财务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财经管理各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学校讨论决定、拟定实施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时,应充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专业咨询。要明确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晰经费投入的前期论证、执行过程的审核监督、事后的绩效评价等环节的责任边界,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要把建立和完善以内部控制制度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作为扎紧制度笼子的关键举措来抓。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对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系统梳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重点围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所属企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权责。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的原则,定期评估风险、检查漏洞,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四、全面加强预算管理

  要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行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所有收支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要结合国家财政支出政策、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编制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事业发展规划与财力相匹配。要据实填报学校人员、资产等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严禁套取财政资金。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重点做好基建项目、科研项目和其他各类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有效降低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不得支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制度。严格决算管理,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严格规范收入支出管理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联系我们
电话:0731-88821274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校办公楼1楼

Copyright © 2022 湖南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