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2015]4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直属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的巡视、监察、审计等发现,直属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财务管理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不严格、有制度不执行现象严重。新形势下,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是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的重要举措。为此,现就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直属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真抓真管,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总会计师委派工作,选好用好财务机构负责人。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财经事项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支持总会计师(财务分管领导)、财务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问题。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积极督促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财经管理工作。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安排、重要财经管理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级各部门巡视、监察、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注重结果运用。向党委报告重大财经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