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湖南大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大行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年度审计工作部署,学校审计组于2024年8月28日起对杨忠旺同志2021年11月至今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时间6-8周。
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杨忠旺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部和学校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遵守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校办公楼124室 办公电话:88821271 电子邮箱:sjc2578@hnu.edu.cn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