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书记刘文同志、原院长邓露同志、原书记彭晋卿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点击:

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湖南大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大行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年度审计工作部署,学校审计组于2024年8月28日起对邓露同志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刘文同志2023年7月至今任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彭晋卿同志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时间6-8周

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邓露同志、刘文同志、彭晋卿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部和学校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遵守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校办公楼124室        办公电话:88821271       电子邮箱:sjc2578@hnu.edu.cn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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