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和《湖南大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大行字〔2022〕3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审计工作部署,学校审计组于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对李肯立同志2017年5月至今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彭嘉芬同志2021年11月至今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审计组的工作。欢迎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知情人士在本次审计实施期间,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的工作。
特此公示。
学校审计组办公室:校办公楼120室 电话:88822578 电子邮箱:sjc2578@hnu.edu.cn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