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湖南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决议,计划财务处从即日起对审计处原处长吴清风同志2014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特此公告
计划财务处处长办公室:二办公楼207室 电话:0731-88822984
审计组办公室:二办公楼216室 电话:0731-8882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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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