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李树涛任研究生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点击:

研究生院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等文件规定和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审计委托书,审计处决定从即日起,对你单位原院长李树涛同志201597日至2018719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特此公告。

审计处处长办公室:校办公楼122室       电话:88821942

审计组办公室:校办公楼124           电话:88821271

电子邮箱:sjc2578@hnu.edu.cn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19322

上一条:蒋健晖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17年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的公告

联系我们
电话:0731-88821274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校办公楼1楼

Copyright © 2022 湖南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