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谭蔚泓任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点击: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等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和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等文件规定,受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委托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10月起,对谭蔚泓同志200912月至20177月任职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特此公示。

 

审计处处长办公室:校办公楼122       电话:88821942

审计组办公室:    校办公楼124       电话:8882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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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审计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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