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审计公告

时间:2015年06月29日  点击:

湖南大学校办公室: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第九条第(三)款、《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通知书。我处派出审计组,从即日起,对你办黄红立同志20111230-2014年9月29任北京研究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向审计组提供和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经费开支、重大决策和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

特此公告

 

审计处吴清风处长办公室:

校办公楼122室,电话:88821942(办)、13873117015

审计组办公室:

校办公楼124室,电话:88821271

 

 

湖南大学审计处

20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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