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学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文件精神

时间:2017年04月21日  点击:

4月19日下午,我校在校办公楼二会议室召开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文件精神专题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吴清风主持,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栾永玉,副校长杨胜刚,校长助理谢赤,计划财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负责人以及审计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首先,吴清风处长对参会的领导和同志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对《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文件的意义做了简要的介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或修订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具体办法;随后工程审计科业务主管刘庆良对文件进行了解读,针对文件要求我校工程审计制度需要落实和修订的内容提出建议,并对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审计范围,审计、全过程审计、招投标项目起点金额等内容提出探讨。

参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抒己见,对落实教育部文件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计划财务处汪卫斌处长、尹谷良副处长、基本建设处李刚副处长、易奔副处长以及后勤与房地产处姚中华副处长就上述问题,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发表了专业且独到的见解。

栾永玉书记结合文件精神对审计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四点意见:将教育部文件提出的意见细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湖南大学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实施办法》;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并完善现有工作流程,与新办法协调;加强审计队伍能力建设,有效利用外审力量,对外审机构的选取和管理要合理化、制度化。

杨胜刚副校长提出《湖南大学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实施办法》要纳入内控制度范畴并与之相适应;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对于办法修订的条款,要充分调研,注意修订办法时间节点。谢赤助理认为建设工程投资评审是业务层面工作,对资金的控制起有效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新办法要在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制度,建设与修缮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实施细则基础上统筹考虑、制定。

最后,栾永玉书记做总结,他要求各职能部门教育部文件进一步学习、理解;由审计处牵头,计划财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开展调研,抓紧时间起草实施办法。

此次会议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提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意见,为完善我校建设项目管理审计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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