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下发的《关于聘请教育经费监管中心专家的函》(教监管函[2018]27号),我处陈国兴副处长被聘请为中心工作专家,将主要参与教育经费监管相关的评估评审、审计、财务检查等工作。此次,我校共有8名同志入选该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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