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接收。审计处仅接收经计划财务处审签盖章后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等审签材料。
2.审核内容。审计处审核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包括收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相符,表内数字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是否超预算执行等内容。
3.审批用印。审核通过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审计处公章。(部分课题需审计处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计处在课题审签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意见。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科研院、社科处并按程序向学校报告。
科研课题结题审签工作程序图
Copyright © 2022 湖南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